玉林时代聚能热力能源有限公司玉林白平产业园热电联产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已基本完成《玉林时代聚能热力能源有限公司玉林白平产业园热电联产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14〕26号)的要求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玉林时代聚能热力能源有限公司玉林白平产业园热电联产一期项目
(2)建设单位:玉林时代聚能热力能源有限公司
(3)项目概况:玉林时代聚能热力能源有限公司拟在玉林市龙潭产业园区白平片区内投资建设“玉林白平产业园热电联产一期项目”,已于2021年9月编制完成《玉林白平产业园热电联产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于2021年11月以“桂环审〔2021〕351号”文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见附件3),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由于园区规划及锂电基地布局的变化和设计的深入,本项目建设内容与可研设计阶段出现了部分调整,拟对项目进行变动:(1)调整项目用地红线,项目用地整体向西侧移动约600m,并调整项目总平面布置;(2)锅炉废气处理措施由“低氮燃烧循环流化床锅炉+炉内SNCR脱硝(预留SCR脱硝层)+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拟调整为“低氮燃烧循环流化床锅炉+炉内SNCR脱硝(预留SCR脱硝层)+电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法脱硫”;(3)锅炉废气排放方式由“1根150m排气筒”调整为“3根95m排气筒”。调整后项目配备的燃气锅炉及发电机组规模不变,仍为2×410t/h+1×240t/h的燃煤锅炉(1×240t/h锅炉备用)+2×30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
正常排放的情况下,项目新增污染源的SO2、NO2、氨小时平均浓度,项目新增污染源的SO2、NO2、PM10、PM2.5、TSP日均浓度等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
正常排放的情况下,项目新增污染源的SO2、NO2、PM10、PM2.5、TSP、汞的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30%。
叠加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在建、拟建污染源后,SO2、NO2、PM10、PM2.5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要求;TSP的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要求;汞的年平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要求;氨的小时平均浓度浓度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的锅炉排污水、脱硫废水、喷淋废水和冲洗废水厂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脱盐水站排污水和循环冷却废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后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后排放。项目依托的园区污水处理厂可以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3)地下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在做好循环水池和水处理站的防渗措施,项目生产废水对厂区周围地下水影响较小。生活污水经经收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厂外排,对周围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在做好各废水处理设施防渗后,项目对周围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环境影响
正常生产情况下,项目东面、西面、南面、北面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影响不大。
(5)固废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固废均经过合理处置,满足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要求,在采取环评所提出的治理措施之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理和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6)土壤环境影响
随着外来气源性汞输入时间的延长,汞在土壤中的累积量逐步增加,但累积增加量较小。本工程废气排放的汞对厂区内土壤环境所产生的累积污染影响在未来20年内仍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事故情况下,及时发现并处理后污水渗漏对土壤环境影响不大。因此,本工程建设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7)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排放的酸性气体、汞等通过大气传输、沉降进入生态环境,根据预测分析,项目长期运营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8)环境风险
企业按本评价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进行严格管理,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减缓措施,可以消除或降低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和损失,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处理
项目的主要大气污染源为锅炉燃烧产生的废气污染物,本项目设置3根烟囱,配备低氮燃烧+炉内SNCR脱硝(预留SCR脱硝层)+电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措施,有效去除废气中的污染物。
本项目储煤场到锅炉煤仓配备双路输煤皮带系统,采用密闭输送,每个转运站均配套有一套布袋除尘器;破碎楼设置2台筛分破碎一体机,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破碎粉尘;每台锅炉均设有炉前煤仓,在每个煤仓顶部设有1个布袋除尘器以收集各个炉前煤仓进料口的含尘废气;灰库、渣库顶部设有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锅炉卸灰时产生的粉尘;石灰石粉仓用气力输送石灰石粉,顶部设有布袋除尘器,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经仓顶排气筒排放。
(2)废水处理
项目生活污水、脱盐水站的反冲洗废水和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经污水管网进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脱盐水站的酸碱废水先排至脱盐水站的中和水池内进行酸碱中和后再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锅炉排污水为清净下水,排至循环水冷却系统继续使用。脱硫废水经脱硫水站处理后,场地冲洗废水经收集后,回用于煤场喷淋降尘和灰渣调湿,煤场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废水对区域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3)地下水处理
本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种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本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噪声处理
针对较高噪声设备采用消音、隔声和减振等措施,同时采取厂区及厂界绿化等辅助降噪措施,以减轻生产设备运行时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
(5)固废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脱硫废水处理站污泥暂存于危废库,经鉴别后,若为一般工业固废则外售综合利用,若为危险废物则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相关企业进行综合利用或由更换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清运处置。经处理后,固体废弃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6)土壤处理
根据土壤环境影响途径识别,项目排放废气污染物主要有颗粒物、SO2、NOx和Hg等,主要通过设置相应的集气+尾气处理系统、粉状散料采用密闭管道气力输送等控制。涉及入渗影响的污染源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废水入渗,入渗影响深度及程度主要与选址地土体构型、土壤质地、饱和导水率以及防渗措施有关。本项目各废水池均按重点防渗区标准做好防渗措施,从源头控制污染物入渗。
过程防控措施主要考虑入渗影响,本项目场地范围内均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进行相应的分区防渗,地面均进行硬化,平常加强物料设备管理,以最大程度减小入渗的影响。事故状态下将事故废水收集后分批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减小了事故状态下入渗对土壤环境的影响。此外,本项目设污染监控井、建立跟踪监测制度,能及时发现污染、控制污染。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玉林时代聚能热力能源有限公司玉林白平产业园热电联产一期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行业发展规划,符合《广西玉林白平产业园热电联产专项规划(2020-2035年)》规划要求。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技术成熟、可靠,项目正常情况下向外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影响不大,运营过程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可防可控的;在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可依托条件下,对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在严格遵守项目“三同时”以及切实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厂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的条件下,项目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风险是可防可控的。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直接下载查阅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也可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电子版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网络链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范围
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①对本工程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来访面谈等各种方式对本工程环境影响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为便于进一步沟通、交流和反馈,希望大家在发表意见时尽量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XUZbAEdCyy2Z4ojC_j_eg
提取码:q9yt
八、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玉林时代聚能热力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舒平
联系电话:15504720100
邮箱:370078162@qq.com
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高新区高安路101号
邮编:530007
联系电话:0771-5881803(转80606)
联系人:陆工
邮箱:luzj@bohuanchina.com
玉林时代聚能热力能源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