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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9万吨绿色新材料和1500万张浸胶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22-08-18 15:01:49来源:本站

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已基本完成《年39万吨绿色新材料和1500万张浸胶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1426号)的要求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年产39万吨绿色新材料和1500万张浸胶纸项目

2)建设单位:钦州昌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概况:建设甲醛生产线装置2条,年生产能力26万吨;环保胶水生产设备一套,年生产能力13万吨(其中:改性脲醛树脂胶水8万吨,无醛大豆蛋白胶粘剂3万吨,酚醛树脂胶水2万吨);浸胶纸生产线4条,年生产能力1500万张,建设相关生产车间及配电、消防、储运等配套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

正常排放的情况下,项目新增污染源的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

正常排放的情况下,项目新增污染源的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30%

叠加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和在建、拟建污染源后各污染物质量浓度均能满足相应标准。

2)地表水环境影响

项目各装置废水分质收集,外排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均进入皇马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外排尾水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影响

在建设单位严格执行本次评价所提出的分区防渗、监测管理、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等措施的前提下,从地下水环境环保角度考量,本项目生产运行对周边及下游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4)噪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正常情况下,项目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预测贡献值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5)固废环境影响

本项目的主要固体废物为胶水储罐和反应釜产生的沉渣、原料包装袋及包装桶、污泥、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含油抹布、浸渍纸裁剪产生的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废UV灯管、员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利用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置。经以上有效处理后,固体废弃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6)土壤环境影响

随着外来气源性甲醛、甲醇、非甲烷总烃、苯酚输入时间的延长,甲醛、甲醇、非甲烷总烃、苯酚在土壤中的累积量逐步增加,但累积增加量较小。根据预测结果,非正常工况下,渗漏30d废水后发现并进行修补,废水继续在土壤内垂直入渗,甲醛浓度较小,且随土壤深度增大各污染物浓度逐渐降低。因此,沉淀池发生破损液体泄漏对土壤影响较小。

7)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建设改变了厂区原有的土地利用性质、地形地貌和生物种类,影响是长期、不可逆的,对评价区域动植物有一定的影响。但由于项目占地面积较小,项目积极实施合理的绿化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严格管理,项目建设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较小。

8)环境风险

企业按本评价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进行严格管理,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减缓措施,可以消除或降低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和损失,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处理

甲醛生产线废气经尾气处理器燃烧处理后通过22m 高排气筒(1#)排放;

脲醛树脂、酚醛树脂、大豆蛋白胶、浸渍纸生产线废气经冷凝器+喷淋塔+UV光氧处理后通过22m高排气筒(2#)排放

1#排气筒污染物能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4的标准限值要求;2#排气筒污染物能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 的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处理

项目循环冷却水、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软水制备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皇马污水处理厂处理

3)地下水处理

本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种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本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噪声处理

针对较高噪声设备采用消音、隔声和减振等措施,同时采取厂区及厂界绿化等辅助降噪措施,以减轻生产设备运行时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

5)固废处理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胶渣、废包装桶、三聚氰胺废包装袋、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废UV灯管,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其他废包装袋、浸渍纸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均外售处理;污泥产生后鉴别,若为一般工业固废则外售综合利用;若为危险废物则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土壤处理

项目大气污染物通过相应措施净化后减少外排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在散发有害气体或粉尘的车间附近种植滞尘、吸附能力较强的植物,降低污染物大气沉降量;危险废物暂存库、储罐区等根据分区防渗要求进行防渗,并通过加强巡检等措施防止出现泄漏情况,从入渗源头控制土壤污染。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年产39万吨绿色新材料和1500万张浸胶纸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技术成熟、可靠,可实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在严格遵守项目“三同时”以及切实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厂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的条件下,项目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风险是可防可控的。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直接下载查阅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也可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电子版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网络链接:

QQ截图20220818161019.png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范围

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对本工程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来访面谈等各种方式对本工程环境影响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为便于进一步沟通、交流和反馈,希望大家在发表意见时尽量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dO5Rsz09dcf7pNe62HzQ 

提取码:7p1z

八、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钦州昌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13807798993

邮箱:370078162@qq.com

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高新区高安路101

邮编:530007

联系电话:0771-5881803(转80606

联系人:陆工

邮箱:luzj@bohuanchina.com

 

 

钦州昌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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