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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异地搬迁重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7-10-24 17:43:05来源:本站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有关规定,现将昆明鑫兴泽环境资源产业有限公司“五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异地搬迁重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五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异地搬迁重建项目

(2)建设单位:昆明鑫兴泽环境资源产业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建设地点: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大凹村

(5)项目总投资:96188万元

二、建设内容

五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异地搬迁重建项目选址于五华区西翥街道大凹村。拟建项目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2250吨,年处理生活垃圾82.125万吨,项目服务范围为五华区及周边城区。本项目主要由生产及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等内容组成,包括新建垃圾接收、贮存、焚烧系统、烟气处理系统、垃圾热能利用系统等。拟采用3台日处理能力为750吨的机械炉排炉焚烧炉,工程拟安装两台炉中温中压余热锅炉以及配套安装2台2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设备年运行时间≥8000小时,年发电量368.16×106kWh/a,年上网电量为312.94×106kWh/a。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有垃圾渗滤液、车辆及地面冲洗废水、锅炉产生的浓水、除盐装置 产生的浓水和反冲洗水、生活污水;废气主要为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含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氟化氢、重金属、颗粒物、二噁英类等大气污染物的烟气,以及垃圾储运系统、渗滤液处理站等产生的恶臭。运营期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

三、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拟建项目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目建成运营后将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本项目通过采取一定的措施对产生的废气、噪声、废水及固体废弃物进行处理,均能得到妥善处置。

1、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垃圾焚烧系统产生的烟气,垃圾储运系统、渗滤液处理站等产生的恶臭,以及飞灰固化车间产生的无组织粉尘。产生的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有:SO2、NOx、烟尘、HCl、HF、CO、重金属、二噁英类等。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有NH3、H2S等。

项目对焚烧炉产生烟气收集后经过余热锅炉并入烟气净化系统,烟气净化采用“SNCR(炉内)+半干法旋转喷雾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的处理工艺,并采用“3T+E”焚烧工艺,经净化达标后废气通过120m高排气筒排入大气。

根据预测结果,在正常排放条件下,焚烧烟气经处理后经φ2.4m×120m的三筒集束式烟囱排放,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TSP、PM10、SO2、NO2、HCl、CO、Hg、Pb、Cd、二噁英、NH3、H2S各网格点及保护目标地面日均、年均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均未超过对应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值,NO2典型小时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出现超标,其余预测因子均满足相应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NO2小时浓度超标分散时数站全年时数的比例远小于2%,未出现连续超标时数,超标范围内现状无居民,满足《火电厂大气环境预测评价有关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要求,故本项目正常条件下废气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非正常排放条件下,预测结果与正常排放相比,各污染物在网格点的最大值及个关心点的贡献浓度值均显著增加,尤其是PM10、TSP、NO2、HCl均出现显著超标。为避免超标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应严格环境管理,杜绝非正常排放情况的发生。

在飞灰固化贮仓、水泥料仓、石灰和活性炭仓顶部各设置1台布袋除尘器,收集飞灰固化粉尘(连续排放)以及石灰、水泥和活性炭进仓过程中产生粉尘(间歇排放)。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外排,属无组织排放,经本环评预测,无组织粉尘能达标外排。

根据评价结果,本项目需在渗滤液处理站设置大气防护距离300米。在完成大凹村的搬迁工作后,环境防护距离内没有居民等敏感点。

2、废水

①地表水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垃圾渗滤液、车辆及地面冲洗废水、锅炉产生的浓水、除盐装置产生的浓水和反冲洗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等。此外,在循环冷却水系统会产生大量的循环冷却水排污水,在废水处理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浓缩液。

项目厂区内排水系统设计为“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体制。生产废水中垃圾渗滤液、卸料平台冲洗废水以及生活污水垃圾车、输送引桥、地磅区冲洗废水进入项目渗滤液处理站,采用“预处理+厌氧UASB+MBR+纳滤”处理工艺处理后浓水回用于石灰石制浆及回喷垃圾仓、再生水作为循环水补充水回用。

生活污水并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回用。此外,除盐装置浓水及反冲洗水进入回用水池回用、锅炉浓水经收集后作为循环水补充水回用。循环水系统排污水进入回用水池,回用不完的部分作为清净下水外排大营河。

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均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仅清净下水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②地下

根据工程分析,拟建项目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途径主要有:堆放于垃圾贮坑、渗滤液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等处的废水防渗设施出现故障,废水可能会渗透到地下而对地下水造成污染。据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区域内,需要重点防渗的区域包括:垃圾贮坑及其附属车间、油泵房及地下油罐区、主厂房、灰库、渗滤液处理站以及生活污水处理站等区域。

为防止项目对区域内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对于项目区域内重点防渗区,本项目要求采取防渗措施后,区域内防渗等级不大于1.0×10-12cm/s;对于一般防渗区,鉴于厂区天然基础层的渗透系数大于1.0×10-7cm/s,因此应采用天然或人工材料构筑防渗层,防渗层的厚度应相当于渗透系数1.0×10-7cm/s和厚度1.5m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发电机组、冷却塔、泵类及其它配套设施,噪声源强在80-105dB(A)之间。通过安装防音室、安装消声器、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合理布局、加装隔声罩以及安装防音围封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同时,本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因此,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焚烧炉炉渣、飞灰、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弃布袋、废机油,以及生活垃圾等。

本项目产生的炉渣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经固化后进行检测,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后,可以进入西郊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置。污泥进入焚烧系统焚烧处置。废弃布袋和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由建设单位外委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5、环境风险

项目运营期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为:烟气处理系统事故排放、轻柴油的泄露以及垃圾渗滤液的渗漏等几个方面。针对存在的环境风险,项目采取了一系列的风险防范措施、风险发生后须采取的救援措施、并针对可能发生的风险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通过一系列措施的实施,可将本项目环境风险发生的概率降到最低,发生风险事故也能立即进行救援,以保障项目周边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保护环境。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步评价结论

本项目工程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相关规划。工程建设、运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对当地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并存在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的可能。但通过采取一定的污染防治措施以及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救援措施和应急预案后,项目对外环境基本不会产生不良影响,风险发生的概率也能降到最低。因此,只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必要的污染治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因此,本项目从环保角度看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方式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环境评价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对于本项目是否认可; 

(2)您认为项目建设对环境有哪些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

(3)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与项目建设有关、您最关心的问题是什么?有何意见和要求?

六、简本查询地点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社会各界人士也可以到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查阅本项目环评简本。简本查阅时间:2017年10月24日至2017年10月31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时限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后的10个工作日。

(一)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昆明鑫兴泽环境资源产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71-68307396

联 系 人:姜工

通讯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玉峰路与G5京昆高速出口交叉口东北100米

(二)环评机构

单位名称: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及传真:0771-5881118

联 系 人:五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异地搬迁项目工程环评课题组

地址: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安路101号
电话/传真:0771-5881118
邮箱:bohuan@bossco.cc
邮编:5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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