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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固废处置中心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19-02-14 09:33:03来源:本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部令 第4号)等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钦州市钦北区固废处置中心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征求社会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钦州市钦北区固废处置中心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钦州市钦北区大垌镇镇南砖厂旧址旁,坐标108°37′36″,22°4′1″

建设规模:工程建设日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90t,一期建设库容39万m3,可填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58.4万t。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和辅助工程,其中主体工程包括固废填埋库区工程、防渗工程、地下水导排系统,辅助工程包括调节池、渗滤液处理站、渗滤液处理站事故池、配电房、水泵房、消防池、综合楼等。

处理工艺:卫生填埋

服务范围:项目服务的范围为钦北区皇马工业园区入园企业。

服务年限:项目一期设计库容为39万m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密度按1.5t/m3,可填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58.5万t,每天处理90t,年处理3.28万t,可填埋17.8年。

工程总投资:5111.9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影响分析

施工活动的粉尘排放数量与施工面积和施工水平成比例的。根据相关工程的现场类比资料调查,施工现场的扬尘的日均浓度可达2.7mg/m3,超过国家空气环境质量标准8倍,影响范围大约在距施工中心50m的范围内。在距平整场地50m处,产生的扬尘TSP可降至1.0mg/m3,施工堆料场地、临时堆土场扬尘影响范围在距其150m处TSP浓度即可降为1.0mg/m3以下。有关试验表明,在施工场地每天洒水抑尘作业4~5次,其扬尘造成的TSP污染距离可缩小到20~50m范围。

地表水环境影响:项目施工废水中主要的污染因子为SS和石油类。此部分废水经施工场地设置的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除尘用水,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处理。项目施工期对地表水的影响较小。

地下水环境影响:施工过程中,设置的隔油、沉淀池应做好防渗工作,施工时应避免在未经硬化的场地冲洗车辆,禁止在施工场地倾倒施工机械废油,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废水对地下水水质影响不大。

声环境影响:根据预测,施工期单个施工机械噪声最大达标距离为,昼间距离场界50m,夜间距场界282m外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在多机联合作业情况下,若不采取噪声防护措施,场界噪声一般不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项目西面临近厂界有两户散户,西面约150m有几户荷包坪散户,若施工场地没有围墙、围栏或金属挡板等阻挡时,夜间施工噪声对其居民影响较大。

固废对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间,挖方总量9.58万m3,填方为5.23万m3,弃方4.35万m3,弃方均临时堆放于厂区内临时堆土点,用做填埋期覆盖用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生态环境影响:施工期生态影响主要为占地造成区域植被将全部消失。但由于项目占地面积不大,区域均为人工种植的林地及次生灌草丛。因此对区域生态系统影响较小。

(2)营运期影响分析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项目营运期对大气影响的主要污染物为TSP,估算结果表明,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PTSP为1.47%;项目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的最大浓度均未超出相应质量标准,因此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经计算,项目设定50m卫生防护距离。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产生渗滤液、机修车间废水、洗车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后,通过市政管道送至钦北区皇马污水厂处理。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在采取各项防渗措施,正常运行状况下,对区域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很小;若防渗膜破裂等原因造成渗滤液下渗,将对下游地下水水质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如事故发现早,处理及时,处理方法得当,污染物影响的范围将会更小,对地下水水质影响也将减小。所以在本项目建设时,对作业区及污水处理设施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渗防漏措施,防止重大事故或者事故处理不及时污水泄漏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声环境影响分析:根据预测,作业机械在多机联合作业情况下,若不采取噪声防护措施,场界噪声一般不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厂界2类声功能区标准,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项目西面临近厂界有两户散户,西面约150m有几户荷包坪散户,若作业区没有围墙、围栏或金属挡板等阻挡时,夜间施工噪声对其居民影响较大。

固废对环境影响:填埋场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垃圾填埋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37t/a,由工业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为4.69t/a,经脱水处理后送至填埋场填埋,对环境影响不大。

生态环境影响:项目土地利用现状主要为砖厂废弃坑、已搬迁废弃建筑及荒草地等,项目建设对区域植被和区域生物多样性影响很小。项目在规划建设过程中充分利用原地形、地貌的基础上,尽量保留项目区的原有植被,减少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使项目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减少至最低限度。

三、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钦州市钦北区固体废物处置中心一期工程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等经过治理,能够做到达标排放。项目的建设对改善皇马工业园区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是积极、有利的。在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应急预案,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包括:

1、对拟建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2、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3、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4、对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请您在本信息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向项目建设单位发送邮件、信函、电话的方式,把您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们。

公众意见表及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网络链接:http://www.bohuanchina.com/xiangmugongshi/

六、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钦州市钦北区皇马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钦州市钦北区皇马工业园一区皇马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人:凌主任

联系电话:0777-3213289

七、环评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科兴路12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71-5881118分机801209

邮箱:939321724@qq.com

 

钦州市钦北区皇马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2月14日


附件一:钦州市钦北区固废处置中心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二:钦州市钦北区固废处置中心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参调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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